沃尔玛闭店,又双叒想坑工人的辛苦钱!工人要求合法发放经济补偿金 | 转发



编者按:常说大公司比小公司合法,但51闯江湖的时间长了,发现他们不过是更会装模做样而已。只要有孔可钻,老板绝不错过,甚至沃尔玛这种大公司,还有专门的法务部门,研究怎么坑工人坑得更漂亮!

今天51转发“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关于重庆九龙广场沃尔玛试图欺骗工友,少发经济补偿金的新闻,让大家再次看看资本家是怎么拿法律玩游戏的。

想持续关注沃尔玛工人的维权,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到联谊会的网站。

九龙广场的工友们,加油啊!



图片来自互联网,图里并非即将闭店的重庆九龙广场分店


原文标题: 联谊会要求沃尔玛依法支付闭店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新闻发布之140
张军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新闻发言人

近日,沃尔玛重庆九龙广场分店(简称1005店)的员工向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简称联谊会)反映称:1005店或将闭店,担忧沃尔玛在闭店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像重庆其他门店闭店时那样少发员工经济补偿金。

联谊会进一步了解到,1005店在以往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几年前重庆的另一家门店(1054店)在闭店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是一致的,现举例说明这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式:

沃尔玛绝大部分员工每年的工资都是不断上涨的,或几十元或上百元不等,假设一个沃尔玛员工从2017年1月1日入职至2019年12月31日被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3个月,沃尔玛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如下:

2017年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比如是2000元;
2018年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比如是2100元;
2019年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比如是2200元,

沃尔玛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合计就是6300元(2000元+2100元+2200元)。

很显然,沃尔玛这种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该条款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是6600元(2019年的月平均工资2200元×3个月),而不是6300元,很明显沃尔玛的违法计算方式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联谊会已经向1005店员工介绍了正确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联谊会强烈谴责沃尔玛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联谊会希望有需要维权的沃尔玛员工,能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提供一些建议,更专业更务实的来维权。

请保留好联谊会以下联系方式以备急需时使用:

电话:13361303022;
邮箱:13361303022@163.com
微信:owac_cc QQ 1814235136;
网站:www.cnwcwa.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wmunion3


图片来自沃尔玛员工联谊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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