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秘籍】辞工不批,如何走人又拿到工资



编者按:很少有工友会喜欢上班——流水线上的工作大同小异,都一样的重复、一样的压抑、一样的没有自由,而且还没有尊严,看不见希望与未来。为了生存和家庭,大家也只好默默承受。不过,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过年了,不少工友也无心再赚钱,盘算着早点逃离车间,和分别一年的家人团聚,这就需要辞工。

工人辞工,老板不批,工人该怎么办呢?

辞工不批很常见

不过,工厂这种地方,往往是进来容易出去难。在辞工过程中,也许大家都遇到过厂方不批准——让你排队辞职,一排就是几个月,或是半年,要不就自己自离,白白给企业工作一个月,好像这也成了大家在打工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那么辞工真的是需要工厂批准的吗?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你进厂干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产量太高、组长太凶、工作太危险、伙食太差……甭管是为什么想走,只要还处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老板就可以了。已经转正的工友,无论老板是否同意,也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工厂不是监狱,打工也不是卖身,不想干了辞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板如果以工资相要挟把工人留在厂里,有强迫劳动的嫌疑,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

如何获取书面证据

如今工友们提出辞职,都要填写辞职申请单,其实这就相当于“书面形式通知”了。但是,一旦填写完,人资就会收走,美其名曰:“交给领导签字”,并不会给我们留下一份。这是厂方收走了证据,日后不论提多少次,都有一万种理由拖延搪塞你,遇上工友维权有可能直接不认账。

所以说大家千万不要跟着企业的套路走,填了申请就回去等着了,要注意自己保留证据,主动出击。

首先,写好辞职信,注明自己的最后工作日期,签上姓名、日期,然后复印两份。(辞职信的格式附在了本文末尾,工友们看完文章自取。)

一份亲自交给老板,自己保留一份,另一份以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老板,邮寄地址写清楚工厂地址和名称,收件人注明人事部或行政部收,在封面上的“内件品名”写明:“XXX的辞工书”,并在特快专递上写明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

等快递寄到以后,在邮局的网页上打印“寄到回执”(由于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自己附近的邮局点邮寄,在邮寄的时候,你要记得提醒收快递的人,你需要送达回执),保留好特快专递的回执

然后,保存好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工卡、工资条、出入证、警告信、罚款单等。

辞工到期后怎么办

三十天(或者三天)后,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如果厂方还是要求我们继续上班,威胁未经批准离职会按旷工罚款等等,统统不需要理会。这个时候应该做的是:带齐证据,到人事部要求结清工资,即便不能当场支付,也要核算清楚并开具证明,整个斗争记得录音。

当然呢,不少厂子依然骄横,一定要执行他们的“黑厂规”——扣钱。很多工友会有“这里扣了,我赶快去其他地方赚回来”的想法,觉得麻烦,不想和厂方纠缠,其实这种忍气吞声的行为助长了老板肆意欺负工人的嚣张气焰;争取辞职没有那么困难,一个工友的成功也会大大增加其他工友的信心——既然你能要到工资,我也可以!

案例一
小双在深圳的一家小厂打工,这个厂一百来人,对待工人很苛刻,发工资还经常拖延。不想被逼疯的小双打算辞工,辞职信递交的一个月内,她不断询问文员进展,都被告知没被批准,缺人赶订单的资本家妄图用900块钱的旷离罚款把她“绑住”。 一个月满后又过了一周,小双忍无可忍,找到了总经理办公室,要求马上办理离职结工资。尽管出示了辞职信和法律依据,总经理依然以厂规压她,坚持罚款900元,还说“所有人要离职都得按规矩办,我不可能为了你搞特殊化”,企图让她放弃。小双偏偏不吃这套,告诉总经理她要去找劳动局,转身就走。 结果,刚刚走到厂门口,人事就打来了电话,叫她回去办理离职手续。半小时以内,小双就成功拿到了足额的工资。 其实小双是想拿劳动局威胁一下总经理,试探厂方的态度。因为这个厂很小很破,没什么闲钱去打点劳动局,小双又证据在手,厂方害怕了,所以很快乖乖投降。



案例二
吴杰是一家私营电子厂的普工,23岁的他心灵手巧,是组里组装、焊接、维修全都会干的好手。去年年底,朋友介绍他去另一家工资更高些的工厂工作,他申请辞职,却屡屡被拒。无奈之下,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辞职的诉求写在厂服和白色的工衣上,每天穿着上班。几天过去,不但同组、同车间的人知道了这件事,全厂一千多号人中间都传开了。 人资一看影响很大,只好批准辞职。吴杰觉得滑稽,反而不走了,最终厂方赔偿n+1后把他解雇。


辞职是一场博弈,按照上面的方法提前留好书面证据,是增加我方筹码的有效方式。可能还不等我们打劳动局电话,自知违法的老板就会答应诉求。如果还是不成功,还可以尝试其他能给厂方施加压力的方式,比如围堵主管死缠烂打,给工友发传单揭露厂方违法,或者想想其他能扩大影响的办法(吴杰的办法就是一种)。

工友们也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带着辞职信复印件和特快专递的回执以及劳动关系的证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法律来说工人是稳赢的,不过劳动部门向来只认证据不认理,我们得提前准备好证据。

但是走程序的话,耗费时间更长,遇到厂方上诉,会拖上半年甚至一年,绝大多数工友都找了新的工作,劳动部门又偏偏在工人上班的时候上班,工人休息的时候无人接待,需要多次请假才能走完流程,可以说对工人十分不友好了;另一边,工厂有专门的人事部甚至法务,可以随时应对。这劳动部门又是方便谁办事的呢?

更棘手的是,在某些地方(尤其是小城市、内陆地区),劳动部门对上门维权的劳动者爱搭不理,成了资本家把持的衙门。虽然法律中写进了保障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但现实中总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阻碍工人维权,这个时候,团结起来就尤为重要了。

案例三
小文和男朋友一起在山东的一家文具厂工作,4月中旬因为打算回家结婚,两人申请辞职。这个厂的工资压20天,并且蛮横地规定如果自离(未经批准就离职),会损失从离职当天到上一次工资发放日之间的所有工资。小文和男友在填写辞工单时拍了照,老板不同意他们离开。一个多月后的5月21日,他们拿到上个月工资后不再来上班,但老板拒绝支付两人从5月1日-5月20日的工资,共计7514元。 小文向当地人社局求助,不料工作人员态度冷淡,以“等等看”、“你再跟老板协商一下”推三阻四。小文一看形势不对,明白直接仲裁对他们很不利,很快放下了对有关部门的幻想,开始想办法壮大自己的力量。 这家文具厂工作很累,又不放人离开,仅4、5两个月,就有7名工友被迫“自离”,损失大几千的工资。小文和男友联系到了他们,说服了3人和他们一同维权。5月29日上午,5人一起来到公司和厂长理论。因为经验不足的原因,他们被带到会议室内谈判,而没有到工人中间向老板施加更大压力。两小时后,厂长借口吃饭一去不复返,小文一行只好改找人事部,爆发了激烈争吵,人事部叫来保安企图把他们赶出去。 小文和工友报了警,并再次拨打劳动局电话。好几个工人被恶意克扣,又团结起来维权,当地人社局担心事情闹大不好收场,只好认真受理了此事。3个工友出示了辞职报告照片,其他人也拿出了劳动合同,以及能间接证明公司违法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经过仲裁,小文、男朋友和其他两个工友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人因为证据不足败诉,后来经过调解拿到了80%的工资(损失旷工罚款700元)。



其实,如果其他工友也因辞工被拖欠工资,完全可以叫上他们一起,拿着证据和老板谈判。谈判的时候所有证据都记得复印件,把原件留在家中,曾经出现过工友和老板理论时保安抢夺证据的情况,大家千万别低估老板的反动程度。

遇到劳动部门的傲慢,先别灰心丧气,劳动部门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设立的,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避免工人 “闹事”,其中官员更不愿自己和企业之间的灰色交易曝光。在认清它作为资本主义维稳机器的本质后,更要把握主动权,利用他们的特点进行斗争。一个人投诉没人理会,多几个人一起要求解决,或许就会完全不一样。

遇到急事辞工怎么办

不过,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三十天的通知期还是太长了,这个时候被扣了钱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呢?

案例四
张三于2017年5月20日入职深圳某玩具公司,任工模师傅。6月,张三父亲生病入院,情况危急,医生初步判断需做颅内手术,没一两个月估计出不了院。张三是家中独子,需立即回家照料,考虑到回家时间长,而且回来上班的时间不确定,张三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即辞即走,并买好了当天晚上回老家四川的机票。在递交辞职信前,张三向工模部经理做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张三辞职没有提前通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需扣一个月工资,双方沟通未果后张三求助了当地劳动部门。 劳动部门认为,虽然张三没有提前预告,但已经把工作交接清楚了,因此公司不得扣其工资。只有张三因急辞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时,公司才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而这里所说的“造成了损失”,需企业举证证明,否则即是违法扣除工资。因此,公司必须支付张三全额工资。

很多公司规定的“急辞工扣xxx元”,都是违法的无效条款。如果确实有急事需要离开,先找老板或者经理提诉求,把真实困难摆出来,不卑不亢地争取自己的权利。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劳动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或者申请仲裁。

辞职信格式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何洁,员工编号A12345, 2019年3月1日入职贵公司至今。由于工资太低,无法保障我的正常生活。现(2019年11月30日)我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于2019年12月30日离职。请公司做好交接安排,并在离职后三日结清工资给本人,谢谢!

特此通知

辞职人:
日期:

注意:给老板邮寄辞职信时,在封面上的“内件品名”写明:“ XXX 的辞工书”,并在特快专递上写明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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