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2年了,“我们”还在偷奶粉养孩子



编者语:
近日,一则“贫困夫妇偷奶粉未被起诉”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让我们感到诧异的是,还有3个月就是全面奔小康之年,为什么还有人穷的连奶粉都买不起。看样子,所谓的奔小康只是一部分人的小康了。

大家跟随51,一起来看看事情的详细情况吧。

据相关媒体报道,江苏一对抚养了3个孩子的年轻夫妇因创业失败,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一家六口蜗居在仅十平米的出租屋内。某次到超市买生活用品时,三岁女儿闹着要买奶粉。由于经济拮据,夫妻俩便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先后三次从超市偷了9罐奶粉。最终被超市发现,并被警方抓获。

经鉴定,这对夫妇盗窃的9罐奶粉价值113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是,考虑到他们盗窃奶粉是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食用,主观恶意和社会危险性较小,且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及时赔偿了超市的损失,江苏张家港市检察院最终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也许你觉得很意外,但是没错!你没有看错!!现在是9102年了,还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就即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了,竟然还有人需要去偷奶粉才能养得起孩子!!!

对于这种“偷盗了却未被上诉”的既新奇又大出人意外的事情,网友们也是没有吝啬自己的观点,纷纷在网上留言评论,内容亦是五花八门。那些看到这个新闻感到“不爽”的网友的观点,主要有两种:

1、穷到奶粉都买不起,还生三个孩子干嘛,耽误孩子的教育。



2、“偷盗”行为不被起诉,法律权威何在?



认为“养不起就不要生”这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绝不在少数的。

想来也很容易理解,因为大部分人要么有养育孩子的现实经历,要么多多少少了解自己周围的朋友养育孩子的情况,都是非常清楚地知道养育孩子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所以产生这种养不起就不生或少生的观念。

因此,当看到这对因创业失败导致生活贫困的夫妇已经到了需要偷奶粉才能养活小孩子的地步,却还养育了三个小孩时,就自然而然的发出“养不起还生这么多”的疑问了。

也许当遇到“养不起”的问题时,用“少生,甚至不生”的方式来解决是很省事的。但是呢,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思考一下更深层次的原因?

就这个新闻来说,我们与其盯着这对夫妻为了养孩子的“小偷小盗”问题和“教导”人们养不起就别生孩子,不如去思考一下为什么养育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这么大的成本,为什么咱们劳动群众累死累活的工作,得到的回报却是这么少。我们应该要看到,在“养不起就不生”的背后,是逐年攀升的养育成本与工人们年年停滞不前的工资之间的矛盾。

我们以目前南宁市物价标准计算,养育一个孩子需要花费多少钱。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南宁养育一个孩子从孕产到上大学需要花费大约37万,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绝对是沉重的经济压力。

即使在生活成本较低的广大农村地区,养育一个孩子也毫不轻松,从小时候的衣食住行到长大了的学费、住宿费、补课费,也快要赶上这个数字了。如果是个男孩,还要为房子、车子和动辄十几万的彩礼早早攒钱。不少朋友们都公认,谁要是生了个男孩,负担乘以2,谁就该愁得睡不着觉了。

养活一个孩子已经很贵了,动不动就是上百万的学区房更是让人顶不住,可转头看看,几千块的工资需要精打细算才能有一点儿剩余。

各行各业的工人们在公司、工厂里面,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地给老板们工作,为老板们创造巨额的利润。老板收走了这些利润,今年买宝马,明年换奔驰,过得那叫一个潇洒。他们养小孩,喝一百块钱一桶的普通奶粉都嫌太掉价,才不会“傻”到去干“偷奶粉”这种小偷小盗的事情呢。要干,也是干剥削压迫工人,无偿占有工人劳动成果的大偷大盗,这才符合他们“高高在上”的身份呀。



辛勤劳作的果实大部分被老板们无偿掠夺了,工人们只能拿着老板们规定的几千块工资,今年窝在城中村,明年还是窝在城中村,偶尔生个病还得咬咬牙硬抗过来。难吗?太难了呀!

是啊,工人们工作这么累,工资这么低,生活这么苦,也难怪有的网友持有第二种观点,非常操心“如果不用法律处置那对夫妇,岂不是失去法律的威慑力,甚至助长小偷小盗的嚣张气焰——那可能会导致更多像他们这样迫于生计的人,走上小偷小摸的道路。”

毕竟像这种在生存线上下挣扎的人是社会的大多数呀,毕竟这法律就是在统治社会时,就是要发挥它对“敌人”的威慑、甚至暴力镇压作用的呀。但是在操心这种小偷小盗的同时,是不是可以去操心一下老板们的大偷大盗——“无偿占有工人们的劳动果实”,难道法律只需管住穷人的小偷小盗,而老板们的大偷大盗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看看历史,上个世纪改革开放以后,国营企业改制,大量的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被某些有权有关系的人倾吞了,他们利用职权勾结资本家,把国有资产半卖半送或者干脆白送给私人,多少人在一夜之间就腰缠万贯,这可原本是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财产啊。

一批资本家靠投机倒把、靠关系站起来了,却有更多的工人下岗,失去了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的劳动果实,拿不到赔偿,用血与泪走完了余生。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法律站出来惩治这些大偷大盗的人,甚至公开地强调“对民营企业家要慎用刑法”,反而对那些上访的下岗工人进行无情的镇压。



为什么呀?为什么法律是这样的区别对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律书上是这么写的,似乎谁的私有财产都会得到保护。可是究竟是谁才有大笔的私有财产呢?是资产阶级。所以说,在这个阶级社会中,法律保护的是那些有钱的人。工人们那一点点工资,一不小心就花个精光,买个房子还要负债几十万,净资产都是负数,连接受保护的资格都没有。

而一旦工人们需要它保护时,它就玩起了消失,就拿两个多月前的乐伽长租公寓爆雷事件来说,老板骗取了成千上万租客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租金,面临经营不善了,发个公告之后就人去楼空了。

多少人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啊,连血汗钱都搭进去了,可是乐伽总部所在地的南京某些相关政府部门却帮着乐伽转移矛头,让租客们与原房东去解决纠纷,这时也没见法律出来说句话,主持一下公道,用法律手段制裁乐伽,帮租客们讨回租金。你说,这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的工具呢?

这是租房子住的人的遭遇。广大的工友为了省下一笔住宿开支住在厂子提供的公寓里,在这里大家的私有财产又能不能得到保护呢?

住过宿舍的人都知道,房间的门经常是坏的,也没有安全的地方可以存放贵重物品,工友们都不敢把电脑、现金留在宿舍,工业区里丢手机也成了家常便饭。不小心弄坏了厂子的机器——老板的私有财产——却要被罚款,可是工人们最最基本的私人财物却得不到任何保障,你说,这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的工具呢?



也许,有人会辩解,法律不是给了这对夫妇改过的机会、没有提起诉讼了吗,这不正是体现了法律的顾及人情的一面吗?

那么我来问问,对那些拖欠工人工资的老板们,法律有没有对他们提起诉讼呢?“胡萝卜加大棒”这种方式,老板们早就用得滚瓜烂熟了,难道我们在大棒的威慑下待久了,就觉得这“赏赐的”胡萝卜还很好吃吗?不,工人们只有把大棒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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