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人揭露厂方裁员手段,教你如何吊打老板



编者语:这是一位原富士康工友的投稿,这位工友目睹过富士康惊悚的十连跳,也遇到过厂方的非法打压。正是深深的体会到工人的不容易,在看到他们厂非法裁员时,感到义愤填膺,所以抽时间写了这篇文章,旨在揭露厂方的手段以及为工人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

告工友

亲爱的工友,大家好,这周又双休了吗?平时有加班吗?是不是还为拿那千把块钱的工资而焦头烂额?最近我们厂发生了一件大事。

我们这个厂从过完年开工后就一直招人,直到五月份开始就不招了,反而开始裁人。在五月份以前我们每天平均上13个钟,基本天天加班加到晚上十多点,一个月基本只有一两天假期;五月份后,我们基本变成了每周双休,也没什么加班了。

在五月份,我终于见识了工厂所谓的裁人就是给张离职单让你填,我这条线被逼签离职的有三十多号人,他们二话没说公司让签就签,就这样离开了工厂。其实大家知道吗?这属于违法解雇,可以要求老板赔钱的。



想到大家因为不懂法律给老板忽悠,导致应有的赔偿没有到手,我心里就很着急,所以就特意抽取时间写了一篇文章出来,帮大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及在与老板斗争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

我在富士康

一:超长加班的背后

每当想起以前在富士康工友因长期接触香蕉水导致中毒的事情,就会不由自主的感到气愤,也会想起我们工人的不容易。



我们知道,“时间就是金钱”的含义:抓紧一切时间,埋头苦干,是工厂创造财富的秘诀;而时间的损失,就是个人收入和工厂利润的损失。是的,在节约时间这一块,公司将我们和他们捆绑在一起了。

工资的多寡,最直观的表现是不同的时间段工资不同:正常上班时间,工资较低,只有加班时间,工资才高一些。我们精打细算地控制时间,不仅来自生产机器的要求,也来自我们工人本身,因为只有更多的加班我们才有更多的工资。



对于我们工人来说,我们害怕没班加,因为两千来块钱的底薪完全满足不了我们的日常所需,随着物价的飞速增长,要求更多的加班成了保证我们维持生活的唯一办法。

可以看到,超长加班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的保障,而不是因为喜欢加班。我们必须把所有时间都耗费在工厂,我们才能够维持生存。

二:什么是香蕉水?

在富士康的时候,我是在印刷车间,里面充斥着“香蕉水”。“香蕉水”又名“天那水”,主要成分是二甲苯,挥发性极强易燃易爆有毒,是危险品,主要是因为有较浓的香蕉气味,所以叫“香蕉水”。



“香蕉水”主要危害有:手皮肤接触到香蕉水会有脱脂作用,皮肤会干燥,严重时会皲裂;吸入香蕉水,尽管有芳香的味道但是非常有害。



短时间吸入高浓度会觉得眼鼻刺激感、流泪。由于“香蕉水”是亲脂性的,特别容易与神经细胞结合,出现神经损害。如疲劳、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失眠、头晕等。严重时可昏迷。

在我们车间还有着油墨,是油漆类的,其成分也是含有苯、二甲苯之类的毒物,属性同“香蕉水”。

三:生活的羁绊。

我在这个有毒有害的车间待了三四年,在这期间,时常有工友在上班时间昏迷被抬出车间的事情,可能很多人会说你为啥不换个工作呢?这样子了为啥大家还不反抗呢?

我很早就出来打工了,换的工厂有七八个了,进了那么多厂,从来没见过为员工着想的老板,他们都是一个样,都是靠吸食我们工人的血肉而活的寄生虫。



工人无非是有选择做谁奴隶的权利,却没有摆脱奴隶身份的权利,我们要么为这个老板打工,要么为那个老板打工,因为压迫我们的不是单个老板,而是整个资本主义体制导致的。



靠换工作根本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而且在一个工厂稳定下来从经济上来看收益也更大,换工作导致工龄清零、要搬迁等一系列问题,都涉及到工人最切实的利益。

其实,大家不是不想反抗,而是实在有太多的东西拉住了工友的脚步,像有些人要交房贷、年轻男性要存彩礼钱结婚、已婚工人又有老人小孩要养,衣食住行、医疗教育,各方面的经济压力都压的工人喘不过气,导致工人不敢随意反抗,因为害怕丢掉工作。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工友给欺骗了,厂方经常宣传,是他们养活了我们工人,没有老板给你发工资,你怎么活?

那么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知道,进厂是先压一个月工资,这不很明显吗?是我们预先垫付了一个月的劳动力,厂方其后才给我们工资;再说,我们最直观的看,整个世界的所有东西,是谁创造的?不是老板,是我们工人。

厂方宣传的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不是老板养活了我们,而是我们养活了老板。

四:一次失败的罢工

工人为了生存默默忍受着残酷的剥削,但这并不代表工人愿意受着压榨,长期的压迫总会有爆发的一天。

有一天,又发生了工友在车间昏迷的事件,这次不是一个人,是一下子昏迷四五个人,看到这一幕,工友们彻底爆发了,全体自发性的举行了罢工。



因为是自发性的罢工,大家也没什么经验,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一事件来转化成自身的利益,大家既没有组织起来,也没有起草共同的利益诉求,而是趁机去厂外游玩了。要说这是一场罢工,到不如说更像一次放假。

工友在厂外玩了几天后被老板忽悠到车间说:“请了检测中心的人过来检测,如有问题会给大家一个解释。”

车间里突然来了一个身穿白大褂,肩背着一个药箱、戴着一副眼睛二十多岁的小伙,台干领着他走了车间的每个角落,在这里用仪器看看,在那里瞄瞄,看似很专业的样子,装模作样搞了半个小时就要匆匆离开。



这个时候工友们急了,大家站在门口拦住了他,非要他给个说法,那人说:“我得把这些东西拿回去进一步检验,初步看这车间没有发现什么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你们还要最终的结果需要一步一步的申请,要走流程。”说完就离开了车间。

这时,工友们又团团的把台干围住看他怎么说?“工友们,检测的人都告诉你们了,现在回到工位上工作吧。”

一个工友突然站出来问:“正如他说的我们车间没毒为什么还让我们戴口罩?香蕉水的标签为什么在我们去领的时候撕掉不让我们看上面的用法和说明?”

台干嘴张了又张不知该怎么回复,尽管有一大堆疑问,工友们还是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



这次罢工之所以失败,首先是大家缺乏经验,事件起来后应该进行更紧密的联合,趁这个机会向厂方施压,提出相应诉求,要求谈判。这个时候大家反而去休假了,使工友们更加变成一盘散沙;

其次是大家的决心不够,一次次的中毒昏迷事件已经证明了车间内充斥着有毒气体,检测中心的人和台干一唱一和工友们就给忽悠了,虽然大家清楚很多不合理,也没有进一步斗争,反而继续工作了。

五:一次漂亮的维权

富士康的出名是因为十连跳让很多人知道了富士康,那个时候我在职,亲眼目睹了一个一个工友从高楼纵深一跃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然而在跳楼期间公司却逼员工签生死协议,上面主要的内容就是如果本人跳楼死亡了与富士康无关,百分之九十八的人看都没看,都签了自己的大名,我一字一句读后拒签。

拒签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连串的穿小鞋,像奖金、升职、加薪那些都没你的份,但我一点也不后悔,最起码我用行动维护了我的权益。当然,拒签的并非我一个。



接下来的日子里,有意的针对从无停止,我们没有签字的工友只能勇敢的面对,厂方想法是逼着我们一个个辞职。

不久,一个未签字工友(也是我朋友)被富士康解雇,专理说:“公司提出解雇你,你同意吗?”



朋友回:“同意。”

专理说:“那填张离职单就可以走了。”

朋友问:“明明是你解雇我,为什么要让我签离职单?我要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要写明:1、公司提出解雇本人;2、按照劳动法实行n加1赔偿,计算标准按劳动法;3、过完元旦在签单请把五天年休折合双倍工资计发给本人。”

专理犹豫了一下说:“这样吧,去人资做个访谈记录。”

随后朋友跟随专理进了b区一五楼一个小房间,不一会又来了四个分别说是集团人资和中央人资的人,二话不说把所赔的金额、离职单、离职证明摆在朋友面前,朋友镇定的拿出手机迅速的拍照,谁知人资戴眼睛那家伙像剑一样神速的抢过朋友手中的手机,脸色苍白的说:“这是公司机密,不能拍。”



朋友心想:这不是糖衣炮弹吗?工友在此时做了两件事:第一,大声的告诉他们你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第二,熟练的背出了被解雇的相关法律,还提前把这些法律印成单页分别发给房间里的每一个人。

这时人资那个人说:“你说到法律,我们厂也有跟劳动局对接的窗口,我这就给他打电话,你听听他们怎么说?”

电话打通了,那个人资的人给电话那端说了这边的情况后把电话就给朋友了。电话那端是个女孩子,声称是劳动局的人,还说公司做的都是对的。



朋友听完电话后,冷静的说:“如果你们说公司没违法,你把你们所说的写在纸上盖上公司章,让法人签字我就认。”人资和专理、科长气的甩门而去。

朋友一气之下跑到工会揭露富士康的违法行为,谁知工会的工作人员团团把朋友围住并进行了群攻:“你得了便宜还卖乖,公司做的是对的……”



第二天朋友又被专理找来谈话:“你看这样行不行,把离职单的标题改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内容不变。”

朋友气的火冒三丈:“请不要给我玩着小儿科的游戏,换汤不换药呀!我坚决不答应。”

朋友又连夜把事情的经过全写了出来,打印了几百份,见到工友就发,车间里发,上下班路上发、饭堂里发,很多工友通过文章的内容了解了富士康的真面目,原来公司领导、工会、人资都是穿一条裤子的,知道的人越来越多……



厂方看到这种情况,很快按照朋友提出的要求给朋友签了解雇劳动合同通知书,朋友这次拿到了六七万的赔偿。

如何应对厂方裁员

一:厂方要求签离职单的背后

经过了一次次的较量和斗争,我们会发现,工厂的套路太深了,有多少工友都身受其害,工厂在压榨着工友的同时还想违法占有你的财产,这种情况已经演变成了普遍的现象。



我们来讲讲工厂裁员的问题。工厂裁员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倒闭;二是搬迁;三是最近效益不好。比如,受贸易战的影响,有些工厂订单大大减少,所以需要裁员。

我们暂且不谈是什么原因要裁员,为了不支付相应的赔偿,厂方裁员一般会忽悠员工签订离职单。在这里,我们讲下离职单和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区别。

离职单、辞职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的解除合同请求文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等待用人单位回复,用人单位同意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一种类似声明或者通知,告知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撇清或者声明与员工的权利义务终结。工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签订离职单、辞职信,是属于双方协商和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赔偿。



现在清楚了,厂方之所以骗工人签离职单、辞职信,是属于违法辞退,是想逃避相应法律,从而规避赔偿。

当厂方要我们签离职单、辞职信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记得录音、拍照,像我朋友一样,保留证据,并与厂方以理据争,让他清楚你不是好忽悠的、不是好惹的。

二:赔偿方面的法律普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有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可以看到,法律条文里没有加班工资,这意味着加班工资既可以算入赔偿工资,也可以不算入赔偿工资。这也是为什么工厂实行低底薪,高加班费的薪资模式,这样就可以钻法律空子,逃避高额经济赔偿金的手段。



我们举个例子,来简单的看看这种赔偿差别有多大。

假设一名工友工龄是1年,底薪按照深圳最低工资2200,正常加班下来平均每月工资应该有4800左右。我们知道,劳动法的赔法就是N+1,(N=工作年限×平均工资),如果按底薪的赔法就是:(1×2200)+2200=4400;如果按实际工资的赔法就是:(1×4800)+4800=9600。

按底薪赔偿,每多一年工龄多4400赔偿金,2年工龄应得的赔偿金就是4400+2200,如此类推;按实际工资赔偿,每多一年工龄多4800赔偿金,2年工龄应得的赔偿金就是9600+4800,如此类推。

可见,差别很明显,按实际工资比按底薪赔偿每多一年工龄就可以多赔5200。

因为这涉及到双方最直接的利益,在谈判赔偿的时候,厂方会利用法律的空子,将加班费去掉,因为法律确实也没有明文规定将加班算入赔偿工资,这对我们很不利,所以在谈判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一定的谈判技巧。



我们在谈判的时候切记不要提加班费,就说按法律要求前10个月平均工资算,现在发工资都是银行发,有工资流水,这样加班自然就给平均在10个月的工资里了,我们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了。

三:结尾

在这里,还有一点要特别强调,不要相信劳动局和工会的鬼话,他们和厂方是穿一条裤子的,他们都是为老板服务的。他们一般会以一副和事佬的态度出现,不要被他们表面的公正和权威所迷惑,他们和厂方是彻底的利益勾结。

当工厂采取冷处理的方式,我们必须行动,将和厂方的洽谈经过进行揭露,以发传单或者建群的方式将消息传播给其他工友,让工友知道厂方、劳动局、工会、领导的本质。



我出来打工近二十年了,工人的苦与难我都深有体会,因为我就是一名工人。为了维持我们的基本生活,我们没日没夜的加班,换来的却只是一身伤病,最后还被以各种方式扫地出门。



随着一次次斗争,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我们工人只有靠自己才能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法律我们必须学会,这是我们和厂方进行斗争的有力武器,也只有在斗争中,我们才会发现哪些人是我们的敌人。

当然,我们不只是局限于法律斗争,我们还要引导更多的工友来一起斗争,直到我们工人阶级获得最终的解放。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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