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6月28日,一张母子街头举牌讨公道的图片在网上热传。图片显示,一位满面愁容的妈妈脖子里挂着“还我公道”的牌子,身边的幼童怀里抱着爸爸的遗像。牌子内容显示,女子老公张关利5月30日因索要农民工工资,被拘留至五原县西环派出所,于当日死亡,派出所一味拖延,没有给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
5月30日,在某工地做木工的张关利死在了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西环派出所。五原警方发布通报称,张关利系用头撞墙,倒地昏迷后重伤身亡。
6月29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取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张关利处于西环派出所候问室,共撞墙两次。第一次撞墙后,一名身着警服的人打开候问室门,9秒钟之内,张关利第二次撞墙。
按照警方通报,涉事男子张某提出要在侯问室抽烟的要求,在被拒绝后突然用头撞墙,随即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按理说,派出所候问室“软包房”的设置,就是为了防止和减轻类似撞墙等伤害行为的发生,为什么还会出现用头撞墙死亡的结果?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对侯问室的设置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值班、看管和巡查制度”,“明确值班岗位责任”,做到“依法严格、文明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而不是继续盘问。
看看警方的通报,再看看上面的法律条文,我们不禁要问: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起到什么作用呢?
姑且不说这些法律法规的硬条件。
围绕这个事件,为警察叫好的言论甚嚣尘上,啃人血馒头的不胜枚举。咱们来晒晒这些言论:
键盘侠A:
欠薪调查是劳动监察部门的事,治安管理是公安的事,你在人家单位闹事,不顾工地安全拉闸断电,就已违法,强行带离没商量。
我们先来回顾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事发当天,张关利和徒弟喝完酒,说要去工地讨薪。于是两人找到工头,但工头以没钱为借口拒绝给钱,双方起了争执,张关利一气之下拉了电闸。随后工头报警,警察把工头和张关利带到派出所询问,警方把张关利关在侯问室不久就发生了张关利两次撞墙导致死亡。
要知道,四十几岁的男人正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抚养,农民工已经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工头还如此昧着良心去克扣他们的工钱,这可是一家人的活命钱啊!
我们知道,民工讨薪,年年都有,老板动辄跑路是经常的事,也不见政府部门没见怎么管过;当民工和老板协商不能解决时,只能以过激行为去表达诉求,希望那些官老爷们做主,此种状况却令官老爷“愤怒”了。
2016年,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根据“草案”,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讨薪方式要被叫停。要是能“和谐”解决,民工何至于出这些下策?
对于欠薪现象愈演愈烈,有关部门表示:
第一:是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老板的处罚太轻,一般只是要求企业整改,严重一点的也就是罚一点拖欠工资的补偿金而已,对企业来讲可谓九牛一毛,根本触及不到他们的痛处。
第二:是劳动监察人员严重短缺,预警系统不完善使欠薪现象难以监控。
第三:三角债导致欠薪。目前有不少企业的欠薪是由于三角债造成的。特别是建筑行业,由于工程的层层发包,开发商、承建商、施工队——各方互相拖欠债务,最终导致了员工被欠薪。
第四:是员工的法制意识不强,导致欠薪问题积重难返难以解决。
那么现实情况呢?虽然每年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从来没有落实过,欠薪问题也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虽然每年都在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成本却越来越高,法援只是个贞洁牌坊而已。
那增强对老板的立法措施呢?对不起,政府的税收大户就是各大老板,且不说人大代表里面老板和农民、工人的比例了,各大老板和相关部门利益也早就一体了,法律条令顶多杀杀小老板的威风。
我们可以看到,键盘侠A以政府部门各担其责的说法,将整个事件经过割裂开来了,再以一副“理中客”的态度来点评这一事件。
在键盘侠A那里,没有工头拖欠工资导致张关利拉电闸的起因,也没有警方玩忽职守导致张关利撞墙死亡的事实,只有张关利拉电闸。他将头和尾去掉,抓住张关利拉电闸紧紧不放,无非是想表达出张活该被抓,死了到好的思想。
在阶级社会,人一出生无不打上阶级烙印,无论键盘侠A他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的评论实际是为工头拖欠工资和警方玩忽职守开脱。
我们继续看下一个键盘侠的评论:
键盘侠B:
病人死在医院,医院一定有罪,嫌犯死在公安机关,公安一定有罪,因为相较于医院,病人是弱者,相较于公安,嫌犯是弱者,这是你们这些人的基本逻辑——谁弱谁有理。
键盘侠B和键盘侠A都是将事情经过抽象掉,只是键盘侠B更加彻底,完全就是一套空泛的大话。
工头拖欠工资是事实,民工在派出所死亡是事实,警察玩忽职守也是事实,张关利死亡后,警方也不及时出通告,说明原委,这能不让群众质疑?就这样拖了一个月,还是在死者的妻子和儿子上街举牌喊冤的行动引起广泛关注的情况下,才发出一个“蜻蜓点水”的通报来。
群众从死亡这个结果推原因,觉得执法太过简单粗暴,要人性一些,可能避免这些悲剧,这个动机是好的。
那么,从键盘侠B的评论中,释放的是什么信号?他将事情原委自动忽略掉,把受害者定义为弱者,把群众根据实际情况的推论当做是一个先念的观念——谁弱谁有理。恰恰相反,是他头脑里有着“谁强谁有理”的观念,当他用一些空泛的大话来反驳群众正常推理出的实情时,恰恰是确证他自己有着一个先念的观念——谁强谁有理。
此事件的民工,既是讨薪无门的“弱者”,还占据着确实的道理,撞墙死亡这个事实,用一千个“键盘侠”是掩盖不掉。
再来看看下一个键盘侠。
键盘侠X:
王文军案的爆点在哪里?就在“讨薪”这个关键词。然而事实是周秀云一家不是农民工,而是带农民工干活的小包工头。“讨薪”也并不存在,工程款一部分已结算,剩余部分,双方协商了借款日期,在双方约定日期未到的情况下出了事。这和“讨薪”何干?时下讨薪都成违法的挡箭牌了!
之所以将这个键盘侠划为X,是因为他是以含沙射影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把周秀云事件拉了出来。
回顾当年致死案,是面对着两拨说法。
一拨人说,年前的时候,因为担心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几个建筑工就结伴到工地上找老大提醒提醒这事儿,没带安全帽的保安跟他们说,你们不带安全帽不能进工地里找老大,几个打工仔急了,说一定要确定把工钱结了,事情闹大了,于是惊动了公安局,警察一来就把几个讨薪的农民工定为了犯罪嫌疑人,几番扭打之后扣住了一块儿来讨薪的工人母亲周秀云,那张震惊四座的照片出现了:一个膀大腰圆的警察趾高气扬地站着,踩在躺在地上的、瘦弱的农妇头发上。再之后,周秀云就因为多项器官衰竭失去了生命。
另一拨人说,作为一个正规的大型国企工地,进工地是一定要带安全帽的,几位不讲道理的农民工偏不带安全帽进去,直到警察来了还无理取闹,警察只能严肃的正常执法,把最厉害最坚持闹事的周秀云镇住,过程中因为周反抗太凶猛,警察不小心就把她弄死了。
至于哪边说的是事实真相,央视《焦点访谈》说了: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裁判。
在这些说法中,很关键的一点,为啥法律就只揪着周秀云的儿子不带安全帽进工地这一点违规不放,对于开发商从头到尾都没和周秀云的儿子签合同买社保,一年的工资款项只能靠一张手写的白条记录这些事儿,法律咋就看不到了呢?
一个一直被强调“非常正规”“不带安全帽绝不能进入”的国企工地,居然连劳动合同都不签,工资也不按月结,社保也不买,一口气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三个法!牛皮算是吹上天了。这种攻其一点的做法,只能说是在为强权一方无耻辩护了。宪法上挂着个“工人阶级领导”,现实是被蹂躏欺压的民工。
讨薪,该不该讨?交给法律解决,法律是谁的法?教科书天天给我们讲,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哪个阶级呢?围绕诸多农民工讨薪事件来看,公检法用实际行动给我们指明了——除了老板,还能是谁?
言归正传,根据键盘侠X的言论,周秀云是包工头,所以没有欠薪一说。
这不能不说键盘侠X对于建筑业的无知。包工头带工人讨薪算比较常见的了,因为跟着包工头干的很多都是乡里乡亲;另一方面,乙方拖欠包工头工资也是屡见不鲜,包工头讨薪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键盘侠X继续说到:
“讨薪”也并不存在,工程款一部分已结算,剩余部分,双方协商了借款日期,在双方约定日期未到的情况下出了事。
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反驳。按照王有志等民工与包工头的约定,付清欠薪的时间节点是周一,那么,在周一前去讨薪,似乎大可不必。民工要进入工地讨薪的理由,确实不充分。
然而,不能据此否定民工在约定付款期后,依然有再度确定包工头能不能按约付清欠薪的权利。也就是说,民工可以去找包工头落实支付欠薪的约定能否按约履行。
鉴于民工的返乡车票已经买好,包工头也有失约的前科,不能排除民工是去找包工头落实欠薪支付时间的可能性。
最后,键盘侠X说出了他的真实看法:“时下讨薪都成违法的挡箭牌了!”
回到正题,目前,张关利相关涉案民警已停职调查处理,不过,五原县公安局到底有没有个反思执法的态度,我们还要继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直至民工案得到公正处理,并讨回相应被拖欠工资。
我们都记得,新中国在历次的镇反运动中,都是翻身解放的底层人民对地主、恶霸、土匪的公审公判,是被压迫阶级向压迫阶级的政治宣判。
在2015年8月29日,阆中民工因讨薪不成堵住了景区大门,希望以此方式向政府施压,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而阆中法院对这帮“闹事”民工不仅轻轻地动用了刑法,更以公捕公判的大会来宣告对他们的刑事处罚。
今天,这一切都再颠倒了回来,讨薪的民工罪不至动刑,却又成了被公审公判的对象。至此,我们不得不反思,毛主席后十年的担心是否成为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