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山里出来的孩子:保平
1987年,保平出生在广西的一个小山村。保平父母都没什么文化,所以给他取的名字也是简单又朴素,保平保平,保佑他家孩子一辈子平平安安。
和他的父辈们一样,保平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干农活,长期干农活导致他手上的青筋清晰可见,皮肤也变得黝黑,同时也锻炼出了他强壮的体魄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因为家境很差,和大多数农村的孩子一样,保平初中刚毕业就出来打工了。
保平开始是在惠州的一家小型电子厂做普工,借的是表哥的身份证,在这里做了3年左右,保平就去了东莞,当了一名模具学徒。保平之所以换工作,并不是因为怕吃苦,主要是看能不能学到东西。保平的想法很简单,学到一门技术,将来赚更多的钱。
08年是不平常的一年,也是影响保平人生走向的一年,这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掀起了大规模的返乡潮,保平就是返乡大潮的一员。保平回到家乡后,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并在09年年初结了婚。
噩耗突临
09年6月份,保平两夫妻来到广州打拼,每个月工资加起来也有7000来块,由于夫妻两生活节俭,每年到也能存个4、5万。然而随着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变的更加一贫如洗。
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保平13年进入了一家汽配厂,在涂装车间从事喷涂作业。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工资高了很多,每个月有6000多,比原先的工作多了近一倍。
自从保平进入汽配厂后,生活也逐渐好转起来,虽然依据拮据,但衣食住行都能够得到基本的保障。两个小孩放在老家由父母抚养,妻子和自己在城市打工,小两口对未来也充满着憧憬,认为生活将会越来越好。
15年的9月份开始,保平时常感到头昏、乏力、失眠等情况,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没怎么在意,以为是没有休息好的原因。但是一个多月以后,保平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经常性的头昏脑胀,浑身无力,并且牙齿开始出血,半边脸也开始肿了。
保平开始以为牙龈发炎了,就到医院输了4天液,然而,情况并没有好转,似乎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在医院打针保平又不舍得钱,于是就找到一家私人诊所里想继续打针,但是医生看后感觉没有那么简单,他不敢开药,劝保平到医院去查查血。保平到医院去做了详细的检查,谁知这一查,查出的结论竟然是:急性髓性细胞性白血病。
保平被这个诊断结果吓呆了,当场就腿脚发软瘫倒在地。心情平复下来后,保平晃晃悠悠的带着诊断结果回到家里,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惊呆了,对于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这简直是一场噩梦。
漫漫维权路
一:职业病诊断
因为被诊断出白血病,保平开始在网上查阅有关白血病的资料,他发现白血病不光是由于遗传因素导致,像接触苯这类化学物品也是诱发白血病的重要原因,而他进行喷涂作业时就会接触到苯。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与一般疾病不一样,职业病是具有立法意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因此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也就是说,保平要证明自己所患的白血病是属于法定职业病,就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看到这很多人就会问了,保平不是在9月份就诊断出了患有白血病吗?为什么还要去相应机构进行诊断呢?
在这里我简单的解释一下,保平在9月份的诊断,属于医诊,只能确认他患了什么病。而职业病是具有立法意义,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需要去特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在确认你所患的病属于法定职业病后,你才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像白血病我们知道有先天的和后天的,职业病诊断就是为了确认你是由于从事相应的职业导致的。
那么,我们要去哪里诊断呢?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在发现或者疑似自己患有职业病,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15年的11月份,保平来到了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做职业病诊断。工作人员给了保平一份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在和工作人员的交谈中,保平才清楚,填表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需要证明你填的内容是真实的,这就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表上信息的相应材料。
让保平大跌眼镜的是这个材料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平想着,厂方难道是傻子吗?帮我出示证明拿取赔偿?!
填完表后工作人员告知保平,他们会通知用人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材料,让他等候通知。
在这里顺便讲解下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材料。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一条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它反映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工作的关系,医院也因此才能诊断职业病。具体来说,此份材料主要通过填写表格的形式递交(《职业史情况表》),其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化学品具体名称、高温等。
如果工作中有接触职业危害,一定要填写清楚完整,包括实际工作时间,特别是经常加班的,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诊断。
另外,如果有在其他工厂工作过,也有接触职业危害的,也要记得写上去,因为有些职业病诊断时有接触工龄的要求,例如噪声聋必须连续接触噪声3年,如果工友没有写上的在其他工厂也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可能会因为接触年限不足而导致无法诊断为职业病。
第二条就是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还有相关的病历。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这份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就是我们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用到的材料,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
第三条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估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这个报告就是说明工作环境中存在哪些职业危害,有没有超标的。
第四条主要针对接触放射性因素的劳动者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也是需要用人单位配合提供。
现在大家就清楚了,第一条就是保平填写的登记表了,其他的就是要由用人单位出示的材料了,比如: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言归正传,保平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了,他吃不下饭、恶心、失眠,体力也不行了,走不了多远的路就会感觉很累。
家人和医生都建议他去住院,配合治疗。保平也想去,但是治疗的天价费用让保平只能望而止步,骨髓移植光是手术费就二十来万,化疗一次也需要四五千,普通工人哪里承担的起啊!
其实,这段时间保平的治疗费应该由厂方出的。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虽然法律规定在此期间保平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职业病申请医疗期需要厂里签字,厂里便故意为难不签字。所以保平只能自己先付着医疗费的钱,再通过打官司让厂里付钱。
病情的逐渐恶劣和高昂的治疗费让保平更加关注到维权上面来了。
前面我们知道,职防院的工作人员说会要求厂方十个工作日内提供材料,但是过了整整半个月,保平没有收到有关职业病诊断进程的任何消息。
为此,保平再次来到职防院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说厂方以保护劳动者隐私为由不提供相应资料。
保平反问到:“不是说十个工作日内会通知我情况吗?为什么我等了半个月了你们还不通知我,是不是我不来你们就一直不通知我?有你们这样子的吗?你们拖的起,我这个病患之躯可拖不起。”
工作人员说:“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我们已经向安监局反应了,接下来安监局会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厂方提供相应的资料,请你不要着急,耐心等待。”
又是等待,保平只能拖着疲惫的身子向家里走去。
等了一个星期,保平第三次来到职防院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向保平解释,还没有那么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了,现在还在调查中,叫保平在家安心等候消息,有结果了会及时通知他,他们都是根据法律办事,根据法规走的流程。
并强调工厂也是在法律框架内的,不敢违背法规的,违规是有惩罚的。在保平走之前工作人员还为他普及了相应的法律,告诉他: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行为之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在16年的1月份,保平终于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在保平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厂里说想和他私了,一次性赔付十万给他。
保平也提出了他的要求,既然他的病是在工厂做工得的,工厂就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他要求厂方除了负责他的所有医疗费用外,还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这个赔偿至少也应该要有五十万。
保平的要求其实很简单,他只是要治病、只是要吃饭,只是要求活下去的权利。即便这样的要求,厂方也没有答应,还骂他想钱想疯了。
通过这次洽谈也让保平看清了资本家的本来面目:
这些寄生虫在平常总是给我们灌输进厂一家亲的观念,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更好的压榨我们,利用我们对工厂的认同感更方便的剥削我们。一旦我们不能再为他们创造价值,他们就会把我们当垃圾一样的丢掉。
撕破脸皮后,工厂又出新的办法来拖延保平的维权进度了。
二:职业病鉴定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公司在保平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第十天,向广州卫生局申请了鉴定。毫无疑问,厂方就是想通过这种方法来拖慢保平维权的进展。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可以看到,职业病鉴定需要的资料当事人就可以提供,虽然不像职业病诊断那么曲折,但是同样耗时。
16年3月份保平拿到了职业病鉴定书。因为这个事,保平今年也就没有回家过年,也是他外出打工以来唯一一次在外地过年。
在拿到职业病鉴定书不到十天,厂方申请了二次鉴定。等保平拿到职业病鉴定书最终结果时,已是4月底了。
三:倒下
5月1日,本该属于劳动者欢庆的日子,但保平却只能在病床上渡过,因为他又一次突然晕倒了。
保平平躺在床上,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想着这条维权之路,感受到的只有绝望。
这个过程实在是太漫长了,公司拖的起、法院拖的起、监管局也拖的起,唯独是我们工人拖不起。
经过8个月的艰辛维权,保平才刚走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这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工伤赔付这些程序要走。工伤赔付还牵扯到社保局,未来的路肯定更耗精力和时间。
保平多想什么都不管,好好在医院进行治疗,但是他不能。保平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做为家里的顶梁柱,又患了这个病。家里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抚养。
对于自己,保平早已经看开,之所以一次次的拖着病患之躯四处跑动,只是想早点拿到赔偿,在自己死后对家里好有个交代。
如果白血病是死亡通告书,那么对家人的爱则是生命的发动机。
16年7月,保平身体刚有点好转,就再次踏上维权之路。然而,不幸发生了,保平倒在了去广州劳动局保险科的路上,伴随着保平的倒下,他的维权之路也就停止了。
保平死亡的背后
保平是个虚构的人物,但又是一个真实的人物,因为保平的原型就是一位倒在维权路上的白血病职业病患者。
根据国际自由劳联2000年12月公布的统计数据,全世界每年有超过120万工人因“不可持续的生产模式”而死亡,因工受伤或染病的有1.6亿工人,即平均每天有3300人死于职业灾害,工作受伤或染病人数高达每天328767人,这个数字是全球死于战争人数的两倍、死于艾滋病人数的三倍。
这些冰冷的数据后面是无数个家庭的破碎,是无数个保平的倒下。这样的悲惨景象每天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尽管政策不停的出台,尽管高楼大厦越来越多。
但是,这些最真实的数据告诉着我们:经济发展的背后烙印着血泪斑斑的工伤历史,正是工人的生命和血泪铸造了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进步。而做为创造世界的主人翁,他们却要为那些虚伪做作的寄生虫买单。
我们从保平的维权之路可以看到,从《职业病防治法》到各项职业病防治制度,相关规定都较为清楚。但是,正是这些规定,成为了堵住保平维权路上的一道道关卡,最后被活活拖死。
这些规定就像一只隐形巨手,将工人死死按在原地。
进过工厂的兄弟姐妹们都知道,老板为了削减生产成本,几乎不会为员工提供任何防护用具,即便有,也是提供劣质的防护用具应付检查。不光如此,每次老板都会提前知道监管部门来的时间,让我们早早做好样子。
2011年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显示,全国范围职业健康监护率不到40%,大量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26756例,新发职业病人数、累计职业病人数和因职业病死亡人数均居于世界高水平。究其原因,无非是经济利益驱使。
正是因为相关部门和资本家的互相勾结,使保卫工人生命安全的防护用品沦为摆设。当我们工人为他们的失职买单时,法律又成为阻挡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关卡。
那么,学法律是不是没有必要,是不是不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不是的,我们要学习相关的法律,也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只有在与资本家斗争中我们才能积累经验,才能使我们看清资本家的真面目。
当然,我们不能只停留于法律斗争,既然他们联合成了一个整体,我们也只有联合和我们有着共同利益的群体,才能让我们不再受着欺压。